為學生找到合適的住所並非易事。無論您是留在本地,搬到新城市,還是搬到新國家,選擇未來一年(甚至更長時間)的住所都可能是一項艱鉅的挑戰。私人房東可能會使這個過程更加複雜。
Roberts 女士根據“保證短期租賃”(AST)協議搬進了學生宿舍,並向房東支付了 455 英鎊的押金。
根據法律規定,租賃押金不得超過五週的租金,並且必須由房東保留 30 天。押金必須通過三個政府批准的計劃之一來擔保。租户必須在收到押金後的 30
天內提供證明。雖然房東和擔保機構保留了押金,但它仍然屬於租户的財產。
Roberts
女士在一年固定期限租約結束時拿回了押金,但她發現房東未能履行押金計劃規定的法律義務,也沒有告知她押金的存放地點。我們認為,許多與私人房東同住的學生遭受了重大損失,因為他們的房東要麼不知道,要麼根本不在乎押金的法律保障。
如果押金得不到充分保障,一旦房東決定在租期結束時扣留押金,學生租户將面臨更大的風險。這種情況也適用於那些因日常磨損而需要專業地毯清潔、油漆或傢俱更換的租户。
我們還認為,由於學生租户的流動率相對較高,他們面臨的風險也更大,因為大多數學生租户在同一房產居住的時間不超過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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